为切实加强渔业资源管理,规范渔具市场经营秩序,从源头上遏制非法捕捞行为,忠县公安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委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,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渔具销售专项检查行动。
此次专项行动重点针对县域内各类渔具销售门店、网店实体仓库及流动摊点。检查人员深入店铺仓库,详细核查经营者的营业执照、进货凭证及销售台账,确保其依法合规经营。重点对在售渔具进行了严格筛查,特别是检查是否存在国家明令禁止制造、销售和使用的电鱼、毒鱼、炸鱼等禁用渔具,以及网目尺寸不符合规定的渔网、地笼网等违规渔具。
检查过程中,执法人员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。一方面,对检查发现的疑似违规渔具进行登记、抽样和暂扣,并依法对相关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;另一方面,积极向经营者及现场群众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、《长江保护法》及重庆市相关禁捕规定,详细解释禁用渔具对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严重危害,引导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,不购进、不销售违规渔具,并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行为,共同参与到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来。
据了解,此次行动共检查渔具销售点30余家,现场教育整改轻微问题5起,查获并依法处理违规渔具一批。行动有效震慑了潜在违法违规行为,净化了渔具销售市场环境,增强了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环保责任。
忠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规范渔具销售是落实长江“十年禁渔”政策、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一环。下一步,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,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,不定期开展“回头看”,并进一步拓宽线索举报渠道,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,形成监管合力,坚决斩断非法捕捞的“工具链”和“销售链”,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、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坚实保障。